铁路建设工作责任书

时间: 03-28 作者:韦昌建 栏目:信函

甲方: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为加强湖南城际铁路长株潭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六位一体”要求,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全面兑现20XX年建设目标,根据国家、铁道部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经协商,签订本包保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目标

1.1工程质量:杜绝负有监理责任的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遏制负有监理责任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1.2生产安全:杜绝负有监理责任的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遏制负有监理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1.3监理站标准化管理:按照铁道部及公司标准化管理要求验收达标。

1.4投资计划(形象进度):被监理的施工标段实际完成投资之和为公司下达计划之和的100%(含)及以上,重点工程和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形象进度满足施组节点工期及年度计划明确的形象进度要求。

第二条风险抵押金

2.1年度责任目标实行主要负责人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范围:监理站总监、监理组长。

2.2交纳额度:监理站总监贰万元,监理组长壹万元。

2.3交纳时间:本包责任书签订后15日内,监理单位相应的风险责任人向建设单位交纳。

第三条责任承诺

3.1发生负有监理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和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10日内,监理站总监及分管质量或安全负责人、监理组长清退出场并上报铁道部,其他责任人及责任单位按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报送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同时没收包保责任人风险抵押金。

3.2发生负有监理责任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3.2.1监理站总监及分管质量或安全负责人、监理组长向公司提交书面检查,没收包保责任人风险抵押金,并按铁道部相关规定对其他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处罚,同时报送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3.2.2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等级事故的,比照3.1款办理。

3.3监理站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验收未达标没收包保责任人风险抵押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4确保安全、质量目标,标准化管理达标,被监理标段实际完成投资之和为公司下达计划之和的100%(含)及以上,形象进度满足施组和年度计划要求,返还风险抵押金,对包保责任人给予风险抵押金2倍的奖励。未完成投资计划,形象进度未满足施组和年度计划要求,没收风险抵押金,对包保责任人给予风险抵押金2倍的处罚。

第四条其他

4.1本责任书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4.2本责任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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