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责任书
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根据《奈曼旗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和《奈曼旗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评估考核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确保苏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级单位(站办所服务中心)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各责任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效能建设负领导责任;苏木纪检、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解决好机关工作人员“办事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素质低下”、“作风漂浮”和“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否定备案、绩效考评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三)组织好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党纪政纪、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考核内容
(一)履职情况;
(二)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政务公开情况;
(四)机关管理和工作秩序情况;
(五)转变机关作风和优质服务情况;
(六)依法行政情况;
(七)责任追究和投诉情况。
三、考核方式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全面考核三种方式。苏木绩效考核办月末将日常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后,在乡村两级月例会上进行通报,同时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开。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全面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站办所负责人评定职位、职务调整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负责人:
机关单位、站办所中心负责人:
20XX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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