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时间: 10-22 作者:陈慧红 栏目:信函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 “主题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全县教师队伍形象,明确各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内容

1、领导带头,督促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1、监督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2、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严禁教师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严禁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它物品。

4、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教学常规的巡查力度,积极组织推进新课改,深入开展教研活动,不能敷衍塞责。

6、严肃纪律,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教师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严禁抽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督促教师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7、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8、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9、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0、 监督教师上班时间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学校;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高跟鞋、浓妆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学校。

11、 通过多种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 各单位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曹县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努力把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责任追究

14、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当学期不得评先评优。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触犯刑法的,立即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包庇、不瞒报。

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委和学校(幼儿园)各存一份。

教委(盖章): 校长(幼儿园长)签字:

20XX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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