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目标责任书

时间: 01-20 作者:孙湘红 栏目:信函

为了督促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教育理论,以优异成绩迎接全镇理论考试,现与全体教师签订目标责任如下:

一、责任界定:

全体教师对各自的考试成绩负责。

二、具体规定: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全镇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必须在全镇同学科教师中,获得全镇该学科教师前三分之一名次以内。否则,每人次捐款20元。

2、被抽到参加全县考试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在全县授奖。学校按照教委奖励金额再重复奖励一次。若被抽到参加县考试的教师不能在全县获奖,每人捐款50元。

3、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教师,在全镇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必须在全镇同学科教师中,获得该学科教师前二分之一名次以内。否则,扣量化分5分,上交说明书一份。若被抽到参加县考试获奖,奖金按照教委奖励金额学校重复奖励。不再捐款。

三、以上各款,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教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章)

青云镇中心小学

20XX·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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