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站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岗双责”,保证全县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武功县环境监测站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明确如下:
1、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和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目标,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总结、考核和奖励。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实行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抓,分管副职经常抓,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领导中无违法违纪现象和问题,本单位职工中无违法违纪案件。
3、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单位实际,继续抓好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健全完善对“人、财、物”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并组织实施。
4、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以党风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教育活动要有计划、有安排,抓好落实,形成制度,努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性。
5、深入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结合环保业务特点,积极探索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抓紧抓好构建符合单位特色的惩防体系。
6、党员领导干部要勤政廉洁,严格自律。要自觉遵守中、省、市、县纪委以及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贪污、不受(索)贿,不以权谋私,不搞不正之风,不挥霍浪费公款,争做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带头人。不但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7、正确认识和对待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问题,查办案件。对已经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反映,如实汇报,不瞒不压,不包庇,不出伪证,主动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清问题。构成案件的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共同作好调查处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办公、会议、出差等费用标准,从严控制,按程序审批报销,做到公私分明,不该拿的不拿。
9、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统管范围。严格财经纪律,不得设立“小金库”,不得坐支挪用、揭留、私分监测费用和其它公款,不得公款私存。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严格贯彻执行监测收费各项规定,积极推动政务公开。
11、重视群众信访举报,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12、完成县局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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