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报送责任书

时间: 02-08 作者:黄庆 栏目:信函

报送档案单位:苏州市顺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吴林根责任人:电话:15895538106

接收档案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城建档案馆65286405联系人: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建设单位(甲方)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及时向乙方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开、竣工时间: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10日

三、甲方责任:

1、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工程建设(不含农民个人建房)许可证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机构登记,并签订责任书;

2、负责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报送竣工档案工作;

3、做好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准备工作,工程竣工时及时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内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向乙方报送,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乙方提出延期报送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在延期内报送;

5、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档案必须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当利于长期保存。案卷质量符合《江苏省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四、乙方责任:

1、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项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及其城建档案报送、移交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现场业务指导;顺浩鸿运广场一期(1#、2#楼)

2、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档案的专业培训、技术咨询及其相关的服务性工作;

3、参加该项工程的竣工验收;

4、接收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后,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五、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责任书和职责,如有违约,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程概况

报建人应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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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