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场炮工责任书
1、本矿从事井下炮工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签订本安全生产风险责任书,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获得相应的安全奖励。
2、基本工资由三部分构成:
采煤工作面基础价工资7.0元/吨、工程质量奖0.2元/吨(工程质量符合本矿规定,可以拿到工程质量奖,否则取消当月工程质量奖)、安全隐患奖0.5元/吨(接线头无羊尾巴、无明接线头、无鸡爪子,锚头线悬挂整齐、放炮符合操作规程、无抽烟、三不伤害等,不违反以上规章制度,无罚款,可拿到安全隐患奖,否则取消当月安全隐患奖)。
掘进工作面基础价工资9.0元/吨、工程质量奖0.2元/吨(工程质量符合本矿规定,可以拿到工程质量奖,否则取消当月工程质量奖)、安全奖0.5元/吨(接线头无羊尾巴、无明接线头、无鸡爪子,锚头线悬挂整齐、放炮符合操作规程、无抽烟、三不伤害等,不违反以上规章制度,无罚款,可拿到安全隐患奖,否则取消当月安全隐患奖)。当月进行考核,次月发放。
3、承担火工品领退、保管、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领用的火工品的绝对不能流失、被盗,如出现流失或被盗,本组炮工组长及本组炮工人员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每组缴纳壹万元做为火工品管理押金。如果因火工品管理不善出现丢失、被盗,扣除押金,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全年火工品未出现问题,押金全额退回,并奖励押金的50%。
4、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调度,严格遵守纪律。完成下达给本炮工组的生产任务。放炮时要放好警戒,装药、放炮要严格按《爆破员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进行操作,要绝对保证放炮时本组人员和他人的安全。对本采区及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如违规操作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本组炮工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执行,20XX年年底放假终止。
6、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工队负责人
乙方:炮工组长
本组炮工全体成员签字:
签定时间:20XX年5月X日
签定地点: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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