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07 作者:韩泽勋 栏目:信函

责任下达者:

责任承担者:

签订时间:20XX年12月12日

为加强档案局、档案馆的治安安全管理,增强治安防范意识,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签订治安安全防范管理责任书如下:

1、局馆每一个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县委机关和档案局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服从档案局治安防范管理。

2、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办公室内的电灯、电器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上锁。

3、档案馆值班要严格交接手续,坚守工作岗位,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负责制。

4、要严肃局馆值班工作纪律,发现无故不到岗的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扣除值班费;第三次停止工作。接受教育。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档案馆的所有治安安全防范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外)。

6、对在局馆吵架、闹事、骂人,丢失东西的当事人要视其轻重以100—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7、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对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督查治安防范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互相监督,形成强大合力的大好局面,树立档案工作者新形象。为县委机关高效运转和决策提供一流服务。

淅川县档案局

20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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