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保密责任书
时间: 02-07
作者:黎瑶
栏目:信函
云南大学档案馆档案原件按照《云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工作需要必须外借档案原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可以借阅。为确保档案的保密安全,外借档案须签订如下保密安全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所称外借档案是指:因特殊工作需要,将档案原件借出馆外利用;外借责任人是指:本校教职工因特殊工作需要将档案原件借出馆外利用的人。
二、外借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云南大学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外借责任人必须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不得抽取、折叠、污损、涂改档案。
四、外借责任人不得擅自外传档案内容,必须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五、复制件加盖云南大学档案馆档案材料证明章视同原件。
六、外借责任人要妥善保管好档案,不得将档案带到公共场所和家中,不得乱置乱放。
七、外借档案必须按规定期限按时归还,否则将按规定接受处理。
八、违反本责任书各条款,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外借责任人和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借出单位:云南大学档案馆(公章)
经手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借档案单位(公章):
外借责任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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