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目标责任书
时间: 02-05
作者:廉晓龙
栏目:信函
甲方:山丹县中通快递负责人
乙方: (一线收寄人员)
乙方在收寄邮件、快件(或销售邮政图书报刊)时,不得收寄、销售下列出版物: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
(六)散步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乙方收寄、销售上述出版物,将依法被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也将辞退乙方,并让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甲方: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乙方: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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