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案例(2)
时间: 07-10
作者:田有锵
栏目:案例
经过做思想工作,谭老汉的两个儿子表示:“虽然父亲当初在分家时候有些偏颇,但是老人将我们抚养成人确实吃了不少苦”,并当面向谭老汉认错,表示以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弥补之前的过错。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连个儿子从2015年3月起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200元。
子女不孝敬老人反而上演“恶人先告状”的闹剧,日前,固镇县石湖司法所工作人员巧识玄机,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成功化解了一起积怨多年的家庭赡养纠纷。
2011年8月底,石湖司法所接待了辖区丁巷村朱某夫妇,朱某的妻子李某一来到司法所就要求工作人员帮其打官司,吵嚷着要起诉公公、还要求丈夫与公公断绝父子关系,否则就与丈夫离婚,理由是公公无故打伤自己,还声称如果司法所处理不好,自己就喝药不活了。原来,朱某夫妇一直不赡养老人,老人靠捡破烂为生,最近老伴生了病,实在没钱看病就向儿子要钱,事发当天,只有儿媳李某在家,李某不仅不给老人钱还对老人冷嘲热讽,辱骂老人,老人一怒之下用棍子打了儿媳。为此,工作人员把村委会反映的情况当面讲给朱某夫妇听,朱某夫妇无言以对。紧接着,工作人员通过讲人情、释法理,终于使朱某夫妇就赡养老人问题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又通知朱父到司法所,双方当场签订了涉及口粮、生活费、医疗费在内的调解协议。至此,多年的家庭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