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营销失败案例
在与法国汤姆逊结盟的一年后,tcl坐上了全球彩电业的第一把交椅。2005年其销售的2300万台彩电中,超过一半销往海外市场。为进一步扩大在全球的市场地位,提升在全球范围内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化形象,tcl想到了世界杯营销。
因为时间问题,tcl不可能去争赞助商的席位,于是退而求其次——选择参加2006年德国世界杯的顶级足球明星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来代言产品。tcl看中的是夺标热门之一巴西队的主力前卫罗纳尔·迪尼奥。小罗凭借在欧洲顶级联赛和各种国际赛事中的出色表现,连续当选最近两届的“世界足球先生”,可谓如日中天的世界级球星。tcl认为这样的巨星才与自己全球化的形象相匹配,并不惜付出高达1000万欧元的代价“押宝”,折合人民币1.3亿元。此举堪称中国企业世界杯营销历史上的最大手笔。
但人算不如天算。06年世界杯的结果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巴西队早早止步于八强,而小罗表现也大失水准,成为“最差11人”之一。对小罗所代言的产品而言,无疑也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当然,tcl在这场“豪赌”中最大的失策,并不是事先有没有考虑小罗的表现,而是对世界杯营销缺乏系统的准备:
首先,在tcl签约前,小罗已经代言了十几个产品,其中不乏耐克、百事可乐、联合利华这样的国际大牌企业,他作为球星的品牌价值被严重稀释,tcl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凑热闹,未免有些不明智。
其次,在tcl的相关传播中,我们看不出它要表达的品牌理念到底是什么,小罗、世界杯又与之有什么关联,感觉就像一次短期的产品促销秀,而没有整体的营销战略。如果tcl借助小罗仅仅是向全球大规模推广tclb68平板电视系列新品,这难免让巨额的明星代言费的投入显得过于奢侈了——以每销售一台40英寸以上的液晶电视,提出1000元作为广告费用计,至少要卖13万台以上才能与这笔巨额广告支出相抵。但tcl2005年在国内市场上所有平板电视销量不足10万台。而且彩电产品的生命周期通常比较短,一旦所代言的产品进入衰退期,那就意味着小罗相应地失去了价值。
最后一个就是,除了从媒体上看到关于tcl签约罗纳尔迪尼奥的报道,除了在渠道方面有b68产品的促销,其他方面几乎看不到任何有关tcl和小罗的营销活动和营销场景。在一个月的世界杯期间,tcl也没有任何其他有影响力的焦点事件或活动,这相当于花高价买了个世界杯营销的形象摆在卖场,而真正的营销效果难以实现。
说起七匹狼,大家对它的狼文化可能印象深刻。应该承认,在文化的品牌营销案例这一块,七匹狼确实做了很多让人耳目一新的事情。但在2003年和2005年,七匹狼对皇马中国秀的两次赞助行动,却给业内人士留下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资。俗话说,吃一回亏,学一回乖,精明的狼不知被什么冲昏了头,两次踏进了同一条河里。
第一次,七匹狼耗费400万元的赞助费成为皇马中国行的唯一指定服装赞助品牌,某杂志当时是这样为七匹狼大唱赞歌的,“对于七匹狼来说,赞助皇马无疑有利于启动七匹狼更加广阔的市场,塑造七匹狼的国际形象。七匹狼不仅志在中国,也胸怀国际,既需要每个队员的精明强干,又需要整个团队的合作精神,足球的精神与七匹狼相信自已、相信伙伴的文化理念不谋而合,而名震五洲的皇家群星的强者象征,七匹狼的男性杰出的精神代言人,两者习惯相得益彰。”胸怀国际的理想值得肯定,足球精神与七匹狼的文化理念也有相通之处,但是,在七匹狼的品牌营销案例中,七匹狼在搭皇马顺风车的过程中,似乎缺乏长远系统的营销理念以及严密的环节控制,而把赞助当成了一次性商业行为,结果导致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