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校园安全案例
学生周某,在课间活动六一儿童节的下午,班级活动结束后,课间休息时,拿装有水的饮料瓶玩耍,瓶子飞到了教室前排,碰到了同学额头,以至于将同学秦某额头碰破。事发后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同时把王秦某送到附近医院,经检查表皮擦伤。
接下来由学生家长送孩子就治,双方家长都十分理解、配合。周某家长事后上门道歉,班主任也多次上门、电话慰问。秦某恢复良好,没有任何疤痕。
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湘乡育才中学发生一起踩踏惨剧。当天晚自习下课后,1名女生下楼时滑倒,后面潮水般涌来的人群,一层叠一层地压了上去,导致8名学生不幸殒命,26名学生受伤。八朵生命之花瞬间凋零,类似校园踩踏悲剧频繁发生,而且迄今为止,尚看不出悲剧有被遏止的趋势。2002年9月23日,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丰镇市第二中学,发生学生拥挤造成楼梯护栏坍塌,事故中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就在今年11月3日上午10时许,湖南省常宁市西江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六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25日,重庆彭水县桑柘镇中心学校又发生学生踩踏事件,造成15名学生受伤。
2005年11月8日,一完小三年级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坠落的教学楼系1970年修建,走廊栏杆高度0.93米。李某的父母李强、张英夫妇认为该栏杆没有达到建设部1986年颁布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1.1米之高,遂起诉至县法院请求判令一完小赔偿全部损失。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一完小赔偿原告李强、张英因李某之死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78493元。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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