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时间: 05-03 作者:胡杰 栏目: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要求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文化部、中宣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科协、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目标,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目标清晰、统筹有力、运转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执行、督察、考评、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层级职责,解决政府规划和部门协调问题;在资源利用上,集约集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在科技创新上,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科技水平;在队伍建设上,配齐人员,专兼结合,综合使用,注重发挥志愿者作用;在经费保障上,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规划,策划和实施工程项目;在服务管理上,统一标准,加强规范,提高质量,良性运行;确保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程度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分工协作,共建共享。着眼于发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开放性、多元性、创新性特点,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资源优势,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在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文化政策、文化惠民工程、服务机制创新、部门和社会资源整合等方面实现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努力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服务管理集约化的目标,发挥公共文化政策和资源的综合效益。

(二)科学规划,服务基层。根据政府行政层级特点,建立不同层级的协调机制,设定不同的协调任务和目标。在中央和省级层面,重在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各部门作用,协调推进制定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标准以及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文化政策。在市县和城乡基层,重在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责任,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平台,整合基层文化项目、工程、资源,形成合力,加大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力度。

(三)循序渐进,完善体系。协调机制建设应从易到难、由简入繁、分类部署、稳步推进。立足于现有的文化馆体系、图书馆体系、博物馆体系、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影放映体系等,进一步拓展服务外延,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机制。要通过具体工作的推进,逐步深化部门合作关系,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推动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完整、有力、高效的服务体系。

(四)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根据当前中央交办的重大任务,针对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机制的优先议题,制定规划和时间表、路线图,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在此基础上,逐步统筹和整合宣传文化系统和社会相关资源,并通过具体增量项目的开展,带动各相关部门和领域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整体推进格局。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