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森林防火责任书
时间: 02-11
作者:肖翔
栏目:信函
为做好我乡、村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到赏罚分明,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参照《泰顺县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本乡《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村所属山林与有关护林员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村名:范围:
二、管理办法:定点设卡检查与敲锣巡逻检查相结合,做到眼明耳明、口勤腿勤。
三、年限:森林防火护林员实行一年聘任制。但对森林防火工作成绩突出的可连任或优先聘任。
四、管护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防火期间内,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上,每天在全村庄和主要道路巡回敲锣示警,认真履行职责,每天巡护山林,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报告火情,对村民违章烧田坎、烧山灰等野外用火者要及时制止,协助村、乡等有关部门查处火情及森林火灾案件。
五、工资与奖励办法:在其村责任区内,全年无森林火灾、火警、荒火发生,乡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及相应奖励。如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或火警或荒火的扣发100元工资补贴。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xx乡人民政府
村负责人(盖章)
护林员(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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