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森林防火责任书

时间: 10-24 作者:尹柏杨 栏目:信函

为了切实加强我村森林防火责任,增强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扑救火灾,保护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余家沟村森林防火责任书,望全村干部、全体村民、中小学生严格履行职责,共同遵守。

一、在森林防火期要求各组(学校)、农户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 不准带火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野外吸烟;不准夜间行路打火把照明;不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不准野外烧荒、烧地边草;不准烧粪土;不准上山打猎驱兽;不准在林区野外生火取暖;不准学生小孩野外玩火;不准随意烧荒炼山。

二、各组(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组(学校)的防火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及时消除隐患,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发现火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做到下情上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各组(学校)、农户要服从镇政府、村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发现灾情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村民(教师)进行扑火,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禁止未成年人、妇女、老人进入火区,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严禁夜间扑火。

四、加强预防措施。严禁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进入林区。防火期内,各组干部、学校都要落实防火责任,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

五、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学生失火,校长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失火,监护人负责;坟头失火,坟主负责;地畔失火,户主负责;庙会失火,筹办者负责。

六、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村委会和各组(学校)各执一份。

余家沟村委会(盖章): 责任人:

组 (学校)(盖章): 责任人: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