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11 作者:庞国东 栏目:信函

一、目的: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安危重于一切。为加强学校用电、防火安全工作,增强教师的用电、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与学校教职工签定炼化中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安全责任人: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对校内学生、教师的安全为直接负责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不能私自安装和乱拉乱接电线。

2、各处室的电源和用电器材由该处室领导负责管理,即用即开、不用则关,特别是放学、放假,更要特别查看,确保万无一失。

3、校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电热壶等大功率的用电器。如必需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者,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谁使用、谁负责;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4、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者,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5、经常性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学,严禁学生弄电、玩火,损坏消防器械设备。

6、在微机课及实验教学过程中,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按规范程序操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定期自查电源电器和消防火灾隐患,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责任追究: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任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教职工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学校法人签字:

教职工签字: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