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管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推动国土资源的有效监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县域内各行政村(居)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办发[20XX]71号《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和三部委15号令《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协助当地镇乡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为此,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签订年度村级土地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监管工作责任与要求
(一)各个行政村(居)对本村(居)区域内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节约集体土地和制止违法用地的工作负总责。
(二)高度重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真正把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盘工作。
(三)切实发挥村级土地所有权人作用,将耕地保护指标分解到组、农户,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的各项制度,对耕地保护实行日常监管,定期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切实配合全县“双违”整治和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成立本村(居)土地执法监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巡查责任,支持镇乡人民政府和国土所(监察中队)开展制止、拆除、清渣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五)建立“村(居)—土地协管员—镇乡政府—国土部门”经常性汇报和沟通机制,及时制定出台村级土地监管的乡规民约。配备专管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要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向镇乡人民政府和国土所(监察中队)报告。
(六)坚决杜绝买卖集体土地和占用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禁止擅自以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壮大村级经济为由,使用耕地进行“新民小区”工业点和道路的呢过类型的非农业建设。
(七)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土信访案件的调处和报告工作,严密防控越级上、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处置涉土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
二、监管工作考核与奖惩
根据《玉环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土地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居)进行季度考查和年终考核。考查、考核结果与该行政村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征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调整修改土地利用总规划相结合,对土地监管工作开展成绩突出的行政村(居)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耕地保护和土地监管不力的行政村(居),由镇乡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季度考查中发现该行政村(居)区域内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接近或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8%,由镇乡人民政府纪检部门对该行政村(居)负责人进行约谈、预警,问题严重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乡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村(居)各存一份;副本一份由国土资源所留存。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员会(盖章)(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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