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安全监管责任书

时间: 01-20 作者:刘邱林 栏目:信函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物流工作安全管理,确保甲乙双方物流工作正常、安全、有序、高效进行,促进生产、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严格执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和事故的发生,明确物流公司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和甲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的规定,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作业实施安全管理和考核

1.2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违章作业可制止甚至有权停止相关作业活动,损失由乙方承担。

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备案,对物流人员进行抽查。

1.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现场人员实施安全管理。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必须制定适合甲方工作场和相关工作的《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责任。

2.2乙方负责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物流管理部全体员工对乙方的安全监督和监管。

2.3乙方负责所有车辆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处于有效状态。

2.4乙方人员不得挪用、破坏甲方消防器材和设施。

2.5乙方现场理货员必须对进入甲方装卸现场的物流车辆、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监管。

2.6乙方理货人员必须确保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他人,自身安全。

2.7乙方现场理货、物流人员家属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装卸现场,严禁进入仓储区域。

2.8各随车物流人员除清点数量人员外,严禁乙方无关人在装卸现场上滞留,成品库是装卸现场监管归口单位(含成品库管理员、叉车工和辅助工)。

2.9乙方在装卸现场装货期间,要加强对物流人员的管理,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10乙方理货员以及其他非甲方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内。不得随意动用现场任何物资、设备。

2.11物流人员需要休息的,到物流人员专用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乱窜,不得光膀赤背穿拖鞋进入甲方厂区和装卸区域。

2.12装卸现场不得闲聊嬉笑打闹,注意避让周围的移动的物体(含叉车、上方坠物、物流车辆等)。

2.13装卸车辆随车的捆绳、夹板、雨布等物品不得随处丢放,不得妨碍装卸现场的正常工作,以上随车物品必须放置到装卸平台以下区域。

2.14乙方物流车辆在公司区内时要严格按照甲方的交通标志行驶、停放车辆,严禁随意停放,严禁人货混装,未经捆扎的无棚车辆不得移动。

三、考核管理细则

3.1物流公司新员工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甲方检查发现无安全培训上岗的考核物流公司200元/人.次。

3.2违反2.1-2.14规定按照每项200-5000元/次考核。

3.3因乙方原因,在甲方装卸现场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甲方按照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乙方处以200-5000元/次事故考核,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采用一票否决制中止与乙方的物流合同,并扣除全部物流运输押金。

3.4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在甲方装卸现场以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5其他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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