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职工廉洁责任书

时间: 01-22 作者:田敏 栏目:信函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员工思想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踏实做人,干净干事”的廉洁文化,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崇廉尚洁,创先争优,为接轨国际先进水平提供保障。___________部门(所)负责人(甲方)与本部门(所)人员(乙方),签订廉政责任书:

一、廉政建设目标

1、不发生严重违反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问题;

2、不发生违法和严重违纪案件和影响企业形象的重大行风事件;

3、在五大重点领域不发生不正当交易等商业贿赂案件;

4、不发生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

5、不发生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关系的行为;

6、不发生公开或变相索要用户的钱、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7、不发生采用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产品或材料、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设计或施工单位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中获得好处的行为;

8、不发生违反规定,搞强制性服务,从中收费的行为;

9、不发生私自承揽或转包用户供用电工程,从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10、不发生在用户与第三方之间,充当设备选购经纪人,从中私自收取中介费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11、不发生在供用电中,故意刁卡用户,籍以达到私人目的的行为;

12、不发生私自为用户搞工程设计或受聘于用户,从中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13、不发生为亲朋提供供用电方便,从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14、不发生为用户检修和安装工作中,故意拖延前期工作、施工时间或在安装、调试中故意留有尾巴,籍以获取利益的行为;

15、不发生法定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16、不发生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对关系户或亲朋所在地,在错峰用电中少错峰,甚至不错峰,从中获得好处的行为;

17、不发生电费抄收人员,擅自改变不同电价电量的比例,从中获得好处的行为;

18、不发生违反规定,在用户报装用电工作中,不及时将用户资料输入计算机系统,故意拖延等,从中收受好处的行为;

19、不发生在查处违章用电、窃电中,采取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获取好处的行为;

20、不发生其他利用供电职权,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与考核

甲方应在责任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廉政建设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局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责任期满后对乙方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局绩效管理办法兑现奖惩。

乙方在责任期内接受甲方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期满后接受甲方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三、附则

本责任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为XXXXXXXXX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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