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廉洁从教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章丘市教育体育局廉洁从政从教十不准》以及章丘市教体局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教师的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高全体教师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的意识,学校与教师签定此责任书:
一、教师必须依法执教,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师要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体罚学生。不许用简单粗暴的态度训斥学生和学生家长,不许对学生罚站、罚作业、罚劳动,更不准侮辱、辱骂甚至动手打学生。
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许另立名目乱收费;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教师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
三、教师必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廉洁从教。不许以权谋私,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四、教师必须强化教育民主思想,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许漠视甚至歧视学习有困难、行为有缺陷的学生。
五、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在上班时间内不许喝酒,不许在校内打扑克、打麻将,不能浓妆艳抹或仪容不整的进入课堂上课时,不允许接听电话,更不能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处理私事。
凡是以上五条有违规行为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直至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各存一份。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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