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经济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20XX年的各项工作,推进我乡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决定与各村两委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任务指标(考核总分100分)
(一)共性指标(分值60分)
1、完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7分);
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5分);
3、完成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4分);
4、完成新农合、新农保、危房改造、救济救灾等民生工作任务(6分);
5、完成整脏治乱工作任务(4分);
6、完成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任务(9分);
7、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控制指标在乡下达的范围内(8分);
8、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10分);
9、完成征兵和民兵整组、国防教育工作任务(3分);
10、完成农业经济增长指标(农业总产值增速、畜牧业增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任务(3分)
(二)个性指标(分值40分)
根据乡党委20XX年工作要点、全乡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乡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和有关任务进行考核,具体指标、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由乡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行文。
二、考核办法
1、各项指标完成数以法定统计数据为准,没有法定数据的,以业务主管部门报表指标数据为准,无法定数据和业务主管部门数据的以检查数据为准。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绩数据,由村支书和村主任签字,加盖党支部、村委会公章后上报。
2、乡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履行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评,并组织考核组到各村核实有关材料。考核结束汇总后,提出奖惩名单,报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审定。
三、奖惩办法
1、按综合考核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予以奖励。(综合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但未获奖的村,给予鼓励奖。)
2、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三项工作任务有一项没完成的,不参加评奖。
3、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且倒数第一名的,主要领导要向乡党委、乡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在全乡的总结表彰会上表态发言。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中共地湖乡委员会(代表签字)
地湖乡人民政府(代表签字)
村党支部(代表签字)
村委会(代表签字)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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