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质量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建管处对临吉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根据建管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部对路基土石方工程的质量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质量目标责任书。
一、质量总目标
1、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合格率达100%。
2、路基填料的选择和使用部位;填挖交界处的处理消除不均匀沉降;粗粒土填筑和填石路基的压实;特殊土的施工和利用特殊土等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
3、对原地面进行处理和填前碾压等满足规范要求。
4、在路基填筑中,所填料的含水量及压实质量等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进入冬季施工的要做好冬季施工的各项保温工作,满足冬季施工要求。
二、路基施工队伍的职责
1.路基土石方施工队伍就路基土石方施工质量对项目部全面责任,施工队伍的代表人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责,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路基土石方施工队伍必须按所承包路基工程的《二阶段设计图》、《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项目部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因组织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质量问题由施工队伍负责。
3.路基土石方工队伍必须重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通病,对填挖交界处、桥涵台背等部位的施工,路基压实度不够等质量通病严格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施工。
4.路基土石方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按项目部的规定及监理指令,因此造成损失及罚款由施工队负责。
5.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队伍必须向项目部报告,并保护现场,要认真进行事故处理,积极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6.完工的施工项目必须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按规定向项目部提交相关资料。
三、检查考核
项目部将不定期组织对施工队伍所承担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于工程质量达到质量总目标和项目部的各项要求的施工队伍,项目部予以表扬,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将给予处理。
3.施工队伍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不服从项目部、监理、违章作业、偷工减料、倒卖材料或采用不合格的材料,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应赔偿项目部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4.完工项目没有达到质量总目标的施工队伍,进行处罚。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贰份,项目部、施工队伍各执壹份。
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
临吉高速公路S19合同段项目部代表人:
施工队伍代表人: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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