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员工责任书

时间: 01-18 作者:刘秋红 栏目:信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州省劳动保护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织金县委县政府、县安监局有关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石灰岩矿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切实加强本矿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督促检查职工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参与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深入采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矿长报告。

5.制止、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6.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

7.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9.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10.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对生产、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各个环节施行安全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11.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爆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哑炮按规定时间解除警戒。

12.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遇到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13.全面掌握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情况,监督爆破员认真填定《实施爆破记录簿》。

14.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提出改进民爆管理的建议或意见,并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三、安全管理措施

1、经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矿工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凉水井灰岩矿用工安全无事故;

3、主动参加安全员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依法运作。

4、每班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做好检查记录;

四、安全承诺

1、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及时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对危及人员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配合、支持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能;

2、每天对全矿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矿长回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

3、发生事故时,实施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同时尽快向矿和有关部门汇报。

五、奖惩措施

1.按照以上规定开展工作的,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年终奖20XX元。

2.不按照以上规定开展工作的,一次罚款50元,二次罚款100元,三次给予开除。

3.因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本责任保证书一式两份,矿长和安全员各执一份。

矿长:

安全员:

20XX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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