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锅炉处置方案请示

时间: 03-04 作者:王晓雪 栏目:请示

镇江市财政局: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镇江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第三批专项整治任务的通知》(镇政办发【20XX】82号)要求,我校燃煤锅炉被强制报废,改用燃气锅炉。原燃煤锅炉为20XX年建校时购置,共计2台,价值为13.546万元。现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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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XX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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