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锅炉处置方案请示
时间: 03-04
作者:王晓雪
栏目:请示
镇江市财政局: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镇江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第三批专项整治任务的通知》(镇政办发【20XX】82号)要求,我校燃煤锅炉被强制报废,改用燃气锅炉。原燃煤锅炉为20XX年建校时购置,共计2台,价值为13.546万元。现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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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XX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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