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交通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正确、快速、有效的救援和应急机制,根据石垭子水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水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中水公司(金元集团贵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监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垭子水电站的车辆、驾驶员、乘车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在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快速反应、迅速抢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和损失。做到正确判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充分做好通信、交通、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3造成交通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来源:
1、路面情况:冰雪路面、湿滑路面、乡村路面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2、气候环境:狂风暴雨、大雾弥漫、酷暑炎热、冰寒严冬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3、地理环境:高原山区、连续弯道、狭窄车道、山体滑坡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4、设备因素:未及时消缺、保养不达要求、修理质量低劣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5、生理因素: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视力欠佳、听力不济、年高迟钝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6、违规运输:超载、超高、超长、装载重心偏离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操作因素:超速行驶、弯道超车、占道行驶、麻痹驾驶、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8、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以外的其他交通事故。
3.2交通事故的影响及后果
(1)给驾驶员及司乘人员造成身体伤害;
(2)给家属亲友造成心灵创伤;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4交通事故分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5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5.1.1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成员:
5.1.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二个工作组应急救援组:由物资运输部和当事人所在部门人员组成;善后处理组:站长、副站长、工会主席、安监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5.2各部门工作职责
5.2.1安监部的应急职责:
1)、当发生轻微、一般交通事故时,负责应急部署;
2)、当发生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须派员亲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3)、应紧急向中水公司安监处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督促站有关部门做好善后事宜。
5.2.2综合办公室的应急职责:
1)、负责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编辑;
2)、负责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
3)、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人身伤亡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询问;
5.2.3工会的职责:
1)、负责做好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等善后工作;
2)、参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5.2.4物资运输部职责: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向安监部报告,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保险公司理赔等事宜,。向站领导、站综合办、安监部报告交通事故相关信息及处理情况。
5.2.5财务中心职责:
负责抢救伤员所需资金的支付和善后所需资金的拔付。
6、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1当事人职责
(1)信息报告: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物资运输部、安全监察部或厂领导报告。
(2)报案要义:报案要做到迅速、及时,言简意赅。一要简要说清突发交通事故的案情、时间、地点;二要概要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破坏、交通堵塞情况;三要通报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现场措施:停车,关闭引擎,,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应急灯;夜间需开启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需在肇事点两头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4)现场抢救:若发生伤亡事件,立即呼救急救中心(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或110),求救过往车辆帮助;若现场发生火灾,呼救消防部门(火灾求救电话:119或110)。
(5)现场保护:作好现场原始状态,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物痕迹、散落物等不得随意挪动位置。为现场抢救伤必须移动位置的,应作好原始位置标记,不得故意破坏、在交警部门未达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以保护现场。
(6)配合处理: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歪曲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积极配合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并听候处理。
6.2物资运输部职责
(1)接到交通事故报告且了解信息后,迅速、及时、简要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部署。
(2)向安监部报告案情及应急救援计划安排。
(3)根据交通事故等级,组织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和必要物资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4)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工作。
(5)随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报告事故处理信息。
6.3安全监察部职责当发生重大、特大等级的交通事故,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7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7.2响应程序
7.2.1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的响应
1)、不启动本预案
2)、事故现场当事人按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物资运输部以通讯方式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并作出相应部署;派出交通安全员、保险员理赔员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并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工作。
3)、将交通事故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2、交通事故为一般事故的响应
1)、由物资运输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所需人员和必要物资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
2)、安监部作好应急准备,随时调动相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应急救援;
3)、安监部须随时获取现场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并作出部署;
4)、物资运输部、安监部随时向相关厂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交通事故为重大、特大事故的响应
1)、由站启动本应急预案;
2)、安全监察部、物资运输部、相关部门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部署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总指挥与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指导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
4)、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在现场指挥员的领导下,积极抢救伤员,就近快速地转送当地医院;
5)、根据现场需要派出厂级现场协调组和专家组;
6)、协调财务中心,做好医疗费用支付工作;
7)、通知工会工作人员安抚和慰问伤亡人员家属;
8)、视现场具体情况,求援各级力量和各方资源,积极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中水公司或现场当地政府部门。
7.2.2响应启动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站长宣布。
7.2.3响应行动响应行动前,由站长召集召开应急会议,由安监部主任担任前线指挥员,组建现场工作组。
8.应急结束
8.1应急结束条件
1)、伤员抢救成功或成功送至医院;
2)、车载物资及财产安全转移;
3)、交警部门现场出险结束;
4)、受损车辆送达汽车修理厂
5)、清点应急救援人员、回收抢险物资。
8.2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1)、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由站级总指挥作出事故善后工作安排,并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后向上级汇报。
2)、由安监部组织对本次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9.事故调查和保险理赔
9.1事故调查
1)、由物资运输部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并将情况报告站领导及相关部门。
2)、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安全监察部牵头,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裁决书,组织物资运输部及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
9.2保险理赔由物资运输部负责保险理赔工作。
10附则
10.1术语和定义
10.2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10.3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物资运输部负责修改、更新,由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并提出修改意见。
10.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物资运输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10.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附件
11.1有关应急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11.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保障。安全监察部、物资运输部、车辆责任驾驶员应定期检查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应急物资配备表
11.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与本预案相关或衔接的应急预案有:
《石垭子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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