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实施方案(6)
时间: 01-15
作者:张硕
栏目: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和牵头监督检查。各科室、所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组要加大对纠风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此次纠风专项整治成效;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源头治理。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回头看”,完善执法检查回访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对违反制度的督查和问责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篇四: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锦江区20xx年纠风工作安排》(锦纠办〔20xx〕1号)文件要求和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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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锦江区20xx年纠风工作安排》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要求,以解决部门和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把纠风专项治理、纪律作风整顿、效能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强化宣传教育、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打造“清廉、服务、务实、高效、创新”的部门形象,实现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国际性生态型精品城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工作内容:在开展“树立好形象,提升执行力,营造好环境”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设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
具体措施:以深化“五讲五看”作风讲评活动、服务群众“两走进,两服务,三促进”活动、干部提升行政效能“三优化,三提高”活动为抓手,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群众观念,强化效能建设,提升执行力和战斗力,推动干部作风有新改进,效能有新提升,服务质量有新提高。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牵头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内容:坚决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
具体措施:落实明码标价。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形式,可以是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收费)手册或者电视显示屏、电脑查询、多媒体终端等;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严格查处未明码标价或者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的价格违法行为。
零售商主要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集团):一是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二是门店数超过20家(含);三是20xx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供应商反映其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零售商,可由省级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收、工商等部门研究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