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09-20 作者:胡灿 栏目:方案
方案一: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以及《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各村居(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站的意见》(城委[2013]2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全镇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力求在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基层群众工作,调整设立群众工作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镇村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群众工作站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我镇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茅坪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村级群众工作站的指导、化解、协调和推动作用,努力实现群众工作站工作的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长期化,进一步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将村群众工作站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把村群众工作站作为维护镇域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平台,使其成为连接上下的纽带、化解矛盾的桥梁、为民服务的阵地、锻炼干部的舞台。

三、组织机构

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立茅坪镇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群众工作办及村(居)群众工作站。镇群众工作办对县群众工作部负责,村群众工作站对镇群众工作办负责。各群众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茅坪镇群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爱

副组长:钟永华

成员:杨开创、龚芳艳、戴求喜、彭盛贵、匡治安、

杨文健、杨焕洲、谢云溪

茅坪镇群众工作办:

主任:戴求喜

副主任:彭盛贵

成员:尹伟、肖晓峰、肖建莉、陈姣

茅坪镇各村群众工作站:见附件1

四、村级工作站

(一)机构调整。按照全面推开、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在镇群众工作办的领导下,在全镇15个村调整成立群众工作站,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由镇群众工作办统一管理,接受镇党委的领导。

(二)人员配备。各村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主要从以下四部分人员中选派:一是县直机关建设扶贫工作队员;二是乡镇机关干部;三是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管理站等站所工作人员;四是村支部书记。同时吸收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或有一定威望的人士担任群众工作联络员(或信息员)。

(三)建站规模。各村群众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站员3-5名,站长由驻村干部担任,站员有县直机关、各站所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组成。群众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调整,群众工作站设立服务信箱,公开群众工作站人员电话。

(四)落实“七有”。各村群众工作站硬件建设均要有办公地点、有公示牌、有上墙展牌、有《工作日志》、有工作台账、有考勤登记表、有意见箱,做到规范统一。

五、工作职责  

建立群众工作站,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以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站“一个服务、四个促进、两个结合”的作用为目标,即: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建设扶贫相结合。明确工作职责,把群众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为群众排忧解难。具体任务是当好“六员”。

(一)当好为民服务员。各村的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进站服务为上门服务,变在站时间服务为全天候服务。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印制便民服务联系卡,发放至每家每户,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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