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实施方案(5)

时间: 01-15 作者:张硕 栏目:方案

(三)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要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销售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销售人员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职责,从源头上规范市场准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公开制度,突出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惩戒措施。三是严格执行防治商业贿赂的有关管理制度。使企业在药械研发、生产、销售、广告宣传招投标等过程中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在药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四)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人员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审批,自觉维护药监队伍形象。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定期考评,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二是推行执法检查回访制。将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要求及廉洁自律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管对象,由被检查对象填写意见,封好后由执法人员带回或邮寄于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2.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完善去向公示制,在局机关每个办公室显眼处贴一块去向告知牌,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让“有制必遵、违制必究”植根于职工心中。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按照“窗口围着群众转、机关围着窗口转”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网络处理部分行政审批业务,及时提供更新审批业务所需的电子资料,建立药械政策法规网上查询系统,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提速。

4.扎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拓宽群众网上监督举报渠道,对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积极开展局重点岗位的政风行分评议,进一步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食品药品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1、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一是(4月20日—6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顿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5月20日—11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监督指导。2、药械安全整治。一是(4月20日—7月20日)由稽查支队牵头对药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二是(4月20日—7月20日)由安监科牵头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的基药和毒麻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3、(20xx年4月20日—20xx年9月20日)由市场科牵头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制。4、(6月20日—9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开展专项检查。(9月20日—10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对以上安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做好工作总结(10月21日—30日)由纪检组牵头总结今年局纠风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进行补缺补差,汇总后向市纠风办报告,使我局政风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