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安全职责(2)

时间: 10-10 作者:余柳烟 栏目:职责

8.在签订经济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及指标。


职责四: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p#副标题#e#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有效的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的验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规定,保证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4、按规定设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其经常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整改;

5、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承包和分包项目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

6、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组织,保证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到位及完好,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7、保证项目部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

8、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在职权范围内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确保公司和业主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职责五: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委托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三、严格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设置“五小设施”和悬挂“五牌一图”,做到文明施工。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认真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五、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三违”现象坚决制止,确保安全过程的施工安全。

六、负责组织对脚手架搭设、龙门架、井子架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安全的验收。

七、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参加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准隐瞒、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得私自处理。

八、支持施工员、安全员及现场安全监督员的工作,及时的采纳他们对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人员整理好安全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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