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时间: 10-10 作者:余柳烟 栏目:职责
职责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a、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c、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d、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教育,要对外包队工人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e、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设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f、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g、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职责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⑴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⑵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身作则,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指标。

⑶对本工程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⑷亲自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落实解决。

⑸组织职工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考核工作。

⑹对在安全生产上有贡献的职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三违人员要给予处罚。

⑺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开展工程质量达标和安全创水平活动,把建设标准化工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⑻发生事故时,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措施。


职责三: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人。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生产。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搞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项目施工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程,不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

5.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6.组织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周安全检查工作。

7.组织实施公司生产管理目标并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且分解到各班组。投入经费,保障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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