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时间: 10-18 作者:段山河 栏目:职责
职责一: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职责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企业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规程。

3.经常检查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节假日的安全工作。

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避免重复发生。

5.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在组织安排生产的同时,也要安排好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优于生产。

6.组织好职工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负责组织编制本中心及所属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对从事高温、尘毒作业区工作的职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9.负责后勤集团的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管理。

11.定期对建筑物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2.一旦发生事故,指挥各中心积极进行抢救、抢修, 并做好善后工作。


职责三: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组织协调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发生生产事故后应急预案的实施。

5、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负责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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