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事件案例

时间: 07-21 作者:李鹏飞 栏目:案例
篇一:校园突发事件案例(644字)

某个周一的早晨,接到三年级班主任王老师的电话,说班内学生阳阳未到校上课,已与家长联系过,家长说孩子是早晨自己乘车出门的。象往常一样:巡问保安及学生,得到该学生肯定未到校的消息后,让班主任再次与家长联系,告知孩子未到校,希望家长找寻,与家长多联系及时了解找寻的情况。

如果是其他学生,学校老师和家长都会非常紧张,会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共同去寻找。但阳阳比较特殊,升三年级时转入只一个多学期,家庭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离学校很远,类似的情况已不止一次,根本无处可找,老师和家长都以为放学后孩子肯定会回到家里。

到了晚上,班主任再次打电话来,说孩子还未找到,已经到派出所报了警,家长在家里发现孩子写的一张字条,大意是到学校觉得没什么意思,要出去闯荡一下,走后不要找了,还说对不起家长。三年级的孩子竟然离家出走,谁都未曾想到。

第二天,孩子的母亲带着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目的是想通过电视台一档收视率比较高的节目来找孩子,这类事件记者是最乐意“帮助”的。学校也未回避,从家庭离异和不适应新环境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表示会与孩子原先的学校联系,通过阳阳原来的同学找线索。第二天深夜,得到消息,孩子已经回家了,一颗悬着心才算放下。

周三早晨与家长和孩子分别进行了深入的谈话,孩子从不愿进教室到背着书包走教室,家长说交到学校老师手里就放心了。电视台进行了跟踪采访后续报道,学校和校长是出了回“名”,被采访报道了两次,但“全市人民”也可一起放心了。

篇二:校园突发事件案例(346字)

1994年5月17日下午,某小学五(3)班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将全班同学分为男女两组,男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女同学在操场旁边的空地上跳长绳。当体育老师在女同学处指导跳长绳时,忽然听到踢足球的同学在大声喊叫,体育老师忙跑过去一看,只见学生方某手捂着眼睛,蹲在地上。原来,方某是甲方的守门员,乙方队员王某带球突破甲方防守,抬脚射门时,足球射到方某的膝盖上后反弹到脸上,眼睛受伤。体育老师见方某左眼稍有红肿,并无异常,方某自己也说能看见物品,除了有点痛之外,没有什么大问题。放学回家后,方某将自己眼睛碰了一下的事告诉了家长,家长见孩子的眼睛表面无任何异常,孩子也说没有什么不适之感,就没在意。第二天早上,方某感到眼睛模糊,就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左眼视网膜剥离,虽经治疗,左眼视力已严重损坏,几近失明。

篇三:校园突发事件案例(330字)

2002年3月14日早7时30分许,×县×镇中心小学学生王×赶到学校将书包放到课桌上后,见离8时15分上课时间还早,就准备到外面玩一会再回校上课。正当王×横穿学校门前的公路时,与一辆农用车相撞造成重伤。王×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王×因颅脑损伤遗留中度智力障碍,评定为6级伤残;该起事故共造成王×损失13?96万余元。王×的家长在对肇事车主起诉获得民事赔偿后,认为学校也负有管理工作不足之责,把学校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起事故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学校并非加害人,原告把学校列为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依法驳回了原告对学校的诉讼请求,学校未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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