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计划

时间: 06-16 作者:刘鸽群 栏目:工作计划

一、督查目标

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是市委、市政府“411”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就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动员城市建设各方面的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财力来加快城建重点项目的实施,通过重点项目示范作用来带动整个城市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推行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有利于形成合力推进城市建设,有利于广大群众监督政府工作。为此,计划全年对本年度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开展督查工作,通过督查,推进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实现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二、督查方法

紧紧围绕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将工程建设的序时步骤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环节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安全管理作为督查的重点。督查工作采用自查和抽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自我总结、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台账、现场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1、突出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服务情况的督查。对各责任单位在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中履行职能及职责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突出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的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将全年工作分解到季到月,并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的关键节点和进度要求。同时,精心组织工作班子,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各责任单位要逐月汇报工程进度情况、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以及对策措施,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监察工作。

3、突出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督查。对各责任单位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突出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资金使用安全的监察。按照政府投资项目“1+16”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制度规范运行,认真执行概算审批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以及跟踪审计、竣工审计等,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三、工作安排

督查时间为6月上旬至12月底。具体办法:

1、制定督查方案。市重大办于5月中旬前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报市级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日常督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专项督查。分别于6月底、12月初组织两次工程进度专项督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上半年、全年建设进展进行专项督查。

4、进行汇总分析。12月下旬,会同有关部门对20XX年市区十大城建重点工程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四、牵头和相关责任部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单位):市监察局、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办督查室及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把督查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要成立专门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进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严明纪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责成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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