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 06-24 作者:陈巧 栏目:方案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全乡督查考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督查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委、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科学领导,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措施。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严格程序,严格制度,认真督办,及时反馈。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督查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督查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四)督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

(五)区交办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

(六)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七)其它事项。

四、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及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等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立项内容包括:督查事由、责任领导、办理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间及进度等,并按照类别依次登记。

(二)通知。根据立项和登记的内容,将督查事项分解到乡分管领导、有关村(居)和乡直各单位,下发交办通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在当天向承办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单》,对突发事件或完成时限较紧的督查事项,要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

(三)催办。对逾期未报结的督办事件,要下达《督查催办单》。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对催办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对承办单位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主动帮助解决。

(四)反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按时反馈督查情况,并采用专题报告的形式加盖公章上报。

(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五、督查方式

(一)定期督查。对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按季度量化考核、及时通报、兑现奖惩。对环境卫生按月督查,按月通报。

(二)专项督查。对列入督查的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时开展督查推进工作,督查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

(三)一线督查。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进行现场督查,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做到查实、查细、查准。

六、具体要求

(一)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要及时汇总呈送乡主要领导审阅,并在第一时间将督查考核结果反馈给承办单位。

(二)及时通报。要在不同层面、以不同形式公示通报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和存在问题,不循私情,不打和牌。

(三)严肃纪律。对因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坚决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

七、奖惩方案

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督查考核情况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村(居)和单位给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每通报一次,且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扣除其年终该项工作2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督查到两次不在岗或在岗违规的按乡政府出台的相关制度处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乡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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