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督查方案

时间: 05-30 作者:许天焱 栏目: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确保农村低保这项惠民惠农资金落到实处,现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着重对各镇(街)农村低保资金落实和农村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找准农村低保制度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农村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二、督查内容

(一)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农村低保有关政策,规范开展农村低保工作。

(二)20XX年以来资金落实情况

1、有无挤占、挪用、套取、截留、代扣农村低保资金现象;

4、农村低保对象是否能按时足额领取到低保金;

5、农村五保供养是否足额到位。

(三)资金发放方式。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实行“一折通”(社会化发放)。

三、督查方法和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XX年6月份底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

(一)自查自纠(6月28日-7月10日)。各镇(街)民政部门要按照监督内容,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区民政局举报电话:0594-2292049,0594-2390357。各镇(街)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自觉及时纠正处理。

(二)督促检查(7月11日-7月20日)。在各镇(街)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民政局将组织由纪检、财务、社救等股室组成的督查小组,重点对各镇(街)20XX年以来的农村低保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20XX年农村低保落实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汇报,收集检查材料,实地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帐册。同时采取明查暗访、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对所检查单位的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实地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情况,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

(三)总结整改(7月21日-11月20日)。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各镇(街)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立即加以整改,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资金的监管机制,创新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迎接市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的督查。

四、落实考评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督查纠风工作责任制,市民政局制定了《20XX年莆田市农村低保资金落实督查工作量化考评表》,请各镇(街)认真按照《考评表》中考评项目,逐项抓好落实,以正确的态度迎接上级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督查。

五、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好自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要认真配合做好督查工作,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整理好相关文件、资料、账册,做好督查组入户走访的前期工作。

(三)要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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