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活动方案

时间: 06-12 作者:刘卿 栏目: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号)精神,充分地利用文化站活动场所和公共文化设施,在当地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精神和爱国热情,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和魅力,我镇综合文化站决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让未成年人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和魅力,增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建设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外教育教师队伍。

二、活动内容及方式

1、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通过办专栏、校园广播、知识竞赛、中心网站等形式使青少年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了解眉县乃至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急需保护和传承种类。

2、开设锦鸡舞培训,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

3、定期组织聘请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学者及代表性传承人来授课、培训和辅导,介绍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现状及价值,展示其魅力;组织当地文化艺术团体以活态的形式进行示范性的教学展演展示活动,让学员与民间艺术家亲密进行艺术交流。

4、带领学员外出走访民间艺人,组织学员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择时让专承人和学员外出参观学习,把好的经验带到培训中来。

5、定期举办青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问答、锦鸡舞比赛、蜡染展览和每期成果展示。

6、充分利用我国设立的文化遗产日举办当地的民族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3月: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工作方案,锦鸡舞、蜡染贾文化传承人做好本学科的工作计划,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4月:有步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举办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宣传专栏。

5月:聘请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学者及代表性传承人来进行知识讲座。

6月:举办一次小型锦鸡舞、蜡染和贾文化表演比赛。

7月:聘请当地锦鸡舞、蜡染和贾文化艺术家来授课、培训和辅导。

8月:组织锦鸡舞、蜡染和贾文化传承人外出参观学习,走访民间艺人。

9月:组织学员外出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

10月:举办一次“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知识问答赛。

11月-12月:做好年终非物质文化遗产总结汇报展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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