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票使用承诺书
时间: 04-07
作者:刘云飞
栏目:信函
国家税务局: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日常税收行为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现承诺如下:
一、服从税务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领购、开具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绝不虚开、代开;
三、严格按规定设置库存实物(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品等)分类三级明细帐,对库存实物按大类、品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算,正确反映各类库存实物的进、销、存情况。
四、严格做到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股本)、货币资金、存货、经营情况等核算已致,决不擅自撤、减注册资本。
五、若我单位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甘愿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单位、税务所和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 分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