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亚硝酸盐承诺书

时间: 03-01 作者:颜弘 栏目:信函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20XX年第10号公告及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的要求,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我单位郑重承诺绝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我们愿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此承诺。

单位:诸葛镇大峪小学

法人(责任人)签字:

20XX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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