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监测方案

时间: 04-29 作者:朱湘源 栏目:方案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XX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方案制定如下:

一、监测单位

按年初制定的公共场所监测计划,接受相关公共场所单位的委托进行监测。

二、监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按所监测单位的要求和相关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20XX和GB16153—20XX)要求的项目进行监测。检验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三、监测点的选择

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20XX的要求进行选点并设定监测点的数目。

四、监测频率和样品要求

根据委托单位的需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20XX的要求进行监测,每次监测均采集平行样。

五、现场采样操作的质量控制

1)现场监测人员务必熟悉仪器的性能及适用范围,并正确使用监测仪器。

2)所采样品应认真填写采样记录和标签,注明样品编号、名称、采样者、日期、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3)需送检验室的样品(特别是微生物样品)应尽快送检验室。在样品的运输和实验室管理过程中应保证其性质稳定、完整、不受污染、损坏或丢失。

六、监测数据整理

认真科学的分析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被监测单位作出卫生质量评价报告,并按我中心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承诺的相关要求,及时将监测报告送给被监测单位。

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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