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整治方案

时间: 04-28 作者:程建国 栏目:方案

为巩固省卫生城市成果,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建设宜居城市,着力解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热点和难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着力规范小浴室、小足浴、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以下简称“五小”)经营状况,提升整体卫生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人们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查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我市城区目前共有“五小”公共场所482家,其中小足浴42家、小歌舞厅48家、小住宿85家、小理发美容店266家、小浴室41家。通过几年的监督管理与指导,目前我市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五小”行业基本能提供有效卫生许可证,且亮证经营,各项卫生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基本持有效健康证从事公共场所服务工作,配备消毒保洁设施。小歌舞厅设立禁烟制度;小美容美发店配备专门的皮肤病人专用工具。但检查中仍发现部分“五小”单位业主和消费者卫生法制意识薄弱,卫生要求不高,导致店内各项制度未能有效的落实、实施,公共用品用具未全面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不少单位无消毒专间对顾客公共用品进行日常消毒等。也有部分业主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上岗。

三、整治提升措施

(一)严格卫生许可准入条件

目前,全省尚未制定统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导致卫生执法人员对“五小”公共场所的发证审核卫生要求宽严度不一。为此,我们将制定实施全市统一的各行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评分表,从经营面积、布局设置、硬件设施、卫生管理等方面对“五小”行业依法统一卫生许可要求,并对无证“五小”单位严肃查处,从源头上保证“五小”行业的卫生质量。同时建立“五小”经营者个户档案、台帐,做好公共场所复核、延续、变更、撤销和注销工作,积极杜绝监管盲区,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二)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五小”行业,对发证满一年的所有住宿场所、50%以上的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卫生管理、功能间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和通风系统等四大块内容,对“五小”单位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卫生信誉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适时将进一步推广量化分级工作,在小足浴、小歌舞厅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并提高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场所的量化分级覆盖率。

(三)开展公共用品用具抽检

定期开展对“五小”的公共用品进行监督采样,委托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检测、评价。并按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进行卫生评价。对抽检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加强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对因卫生管理混乱而引起不合格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定期组织全所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对城区歌舞娱乐场所、足浴场所等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并结合足浴场所百日整治、公共场所“333”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配合提升“五小”行业卫生面貌。

“五小”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规范其经营行为也是巩固省级卫生城市的必要条件。我们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真正摆上位置、列入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保障“五小”整治提升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同时,我们将及时总结整治经验,积极探索“五小”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打击与引导并举,疏堵结合,有效的解决我市“五小”行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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