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书

时间: 03-26 作者:刘浩 栏目:信函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淮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幼儿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幼儿、驾驶员、接送幼儿车辆信息档案。

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接送幼儿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幼儿及家长责任

1、幼儿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在行驶途中幼儿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从车辆右边下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幼儿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必须定期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4、家长应准时在教室门口接幼儿,家长把送到幼儿园时必须亲自交到本班老师手中,以免幼儿走失。

5、家长只能接送自家幼儿,严禁帮助他人顺便接送幼儿。严禁棋牌室人员帮助家长来接送幼儿,否则后果自负。

6、家长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否则后果自负。

幼儿姓名: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车桥镇中心幼儿园

20XX/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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