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本园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班级责任制,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当班教师是该课时段(该节课开始至下节课开始)幼儿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二、幼儿园要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班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班级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加强园内陌生人员的盘问登记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危险分子对园内幼儿实施人身伤害。
三、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在园长的带领下必须定期对园内的建筑、设施、器材等进行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无力排除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总务处上报。
四、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首见问责制”,即凡本园工作人员若发现园内有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就有责任立即排除或报告,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切实做好班级常规工作:
1、班级寝室布置要首先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消毒洗涤剂、药品、开水、热汤等要放在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并妥善保管。
2、严格做好晨检工作,做好记载,发现幼儿发生疾病要及时正确处理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
3、加强幼儿在园内服用药品的管理,及时填写喂药委托单,保证幼儿准确服用,严禁错服。
4、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根据消毒卫生工作要求,定时对幼儿餐具、玩具、毛巾、水杯进行清洗消毒,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防止因拥挤或其他原因产生摔伤或踩踏。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组织、有指导,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6、坚决杜绝幼儿走失事件的发生,不定时清点班级幼儿人数,确保监护人本人接送幼儿,如非本人,必须打电话核实代接人身份。
7、每位工作人员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出现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偏爱等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对待安全管理工作,对因教师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脱离岗位、失职导致幼儿出现安全事故问题,学校将追究先关教师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教师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陈小斌
园长:李孝源
教师:
走马镇中心幼儿园
20XX年9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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