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作风建设承诺书
为扎实开展“浮庸散奢”作风整治活动,全面落实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使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工作效能、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根据市作风整治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承诺如下:
一、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作风整治工作负总责,对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浮庸散奢”作风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把作风建设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加强部门效能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加强政治思想和部门业务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学习市作风整治指导小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浮庸散奢”作风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工作效能。
四、采取综合措施,严格规范工作纪律。进一步落实机关本部门工作纪律。坚决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和杜绝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证本部门人员不无故迟到、早退。
五、严格服务程序,加强工作效能建设。搞好部门间衔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实效,做到职责范围内的事及时处理,涉及相关部门的事协调处理,难事、疑事不推诿,急事、要事抓紧办,超越权责范围的事及时逐级上报。避免因服务质量造成的各类投诉。
六、严格首问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接待来访人员,首次接待者要负责引导、转接或上报,言谈举止要热情、得体、大方,接听电话和接待服务对象时要规范服务用语。
七、严禁铺张浪费,注重安全。节约水、电,严禁长明灯,根据需要,合理开、关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节约办公耗材。
八、注意环境卫生,规范服务行为。所在部门要做到整洁、卫生,朴素,无环境卫生死角。
九、全面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正确履行职责,牢记服务第一,坚持原则,不谋私利,要明确办事程序,规范业务流程,依法廉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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