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使用承诺书

时间: 01-06 作者:高雅婷 栏目:信函

教育民生工程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或慈善基金,是广大纳税人的血汗钱,也是广大爱心人士的奉献,每一个学生都应当珍惜,不应当被浪费。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把教育民生工程资助资金用在实处,发挥出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我庄严地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及家长在所申请的教育民生工程资助项目申请表上所述内容及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合法、属实,若有虚假,本人及家长立即放弃并退回所获得全部资助资金,且在一年内不再申请任何教育民生工程资助。

二、所获得资助资金完全用于本人的学习或者生活必需支出,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若有以下但不限于以下不当行为,本人及家长立即放弃并退回所获得全部资助资金并在一年内不再申请任何教育民生工程资助:

1、在校期间发生谈恋爱耍朋友、打架斗殴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发生抽烟、酗酒、赌博、吃请消费、进入KTV、酒吧、演艺场所等与中学生身份不符合的消费行为;

3、在校期间发生用高档手机或其他电子娱乐设施或手机月消费额超过50元、上课时间使用手机;

4、在校期间发生购买高级服饰及饰品、鞋袜、包袋等高消费现象;

5、其他按照《广安思源中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可以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事项。

三、我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回报社会,我愿意接受学校安排,每学期无偿承担不少于三天的校内校外公益服务;

2、中学未毕业,终止或中止学业的,立即放弃资助;

3、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立即放弃资助;

4、努力学习,充分挖掘自身潜能,努力创造条件考取大学。

5、家长做好监管和教育工作,不浪费,不遗失。

受助学生班级:高(初)中级班

受助学生承诺签名:

电话:

学生家长承诺签名:

电话:

承诺日期: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