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市场承诺书

时间: 03-30 作者:章雅蕾 栏目:信函

本人以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郴州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体系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公司的诚信管理。在参加郴州市水利建设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郴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郴州市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郴州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郴州水利建筑市场。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安全员常驻工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2、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3、及时准确向郴州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郴州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水利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企业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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