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在社区服刑的五类矫正对象(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种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隆回长治久安,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居)、单位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履行如下责任,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按规定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确定1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二、强化工作措施
1.敦促未按规定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履行报到义务;
2.坚持走访制度,村(居)委会干部每月至少与服刑人员见面2次;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个案,指定监管责任人。
3.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过、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察,并上报镇司法所建立考核台账。
4.制定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计划,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每月至少组织1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每月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2次公益劳动。
5.配合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三、确保矫正效果
1.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进行分析,遇有重大事件,应当随时收集分析,并根据分析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2.每季度对本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建好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每月25日前将服刑人员的思想汇报收集整理到位,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和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镇存一份,各村(居)存一份。
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村(居):
支部书记:
组长:
主任:
二〇一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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