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目标责任书

时间: 02-05 作者:李文霞 栏目:信函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满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路运输的需求,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侵犯,维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区路政所、镇(办事处)特与相关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各村建立和完善路政管理工作领导组,配备专兼职办事人员,做好资料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各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次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培训,教育面积达85%以上。

三、镇(办事处)交通管理站对农村公路沿线各村“村规民约”的执行和公路沿线设施的管护进行监督检查。

四、各村按规定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进行管理,公路两侧建房严格实行一表审批,做到“三到场”。

五、加强行政区划内公路路面秩序管理,对公路上打场晒粮、挖沟引水、堆物作业、摆摊设点等行为进行疏导制止,做好涉及社、农户的协调工作;严禁在公路上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卡等行为。

六、按照“谁受益、谁堵塞、谁疏通”的原则,加强以本辖区内公路水沟的管理的保护。

七、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切实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八、各村要加强对村道的路政管理,建立健全路政管理运行机制。

九、镇政府(办事处)与公路沿线的村社签订路政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

十、镇(办事处)交通管理站对各村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单项目标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除三个文明考核5分。

十一、本目标责任书以镇或各办事处对所辖沿路村庄进行管理为主,区交通路政管理所路政队将对各镇(办事处)对沿路相关各村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不按责任书执行的相关村庄,将在全区给予所在相关镇(办事处)通报批评。

十二、本目标责任书一式叁份,由区路政所、镇、村各执一份。

甲方1:XXXX

负责人:

甲方2:镇(办事处)人民政府

镇长:

乙方:村民委员会

村主任:

三方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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