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时间: 10-14 作者:邵冬世 栏目:信函

赔偿义务人(甲方):张xx,身份证号:

赔偿权利人(乙方):李xx,身份证号:

全权委托代理人:

李,身份证号:(与乙方直系亲属关系)。20XX年x月x日x时x分,乙方李xx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在xx镇xx路段与甲方张xx驾驶的正三轮货运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乙方受伤住院治疗。对此交通事故,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xx对过错行为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xx对过错事实负有次要责任。现甲方与乙方就该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受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事故车赔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补偿等一切赔偿费用共合计人民币x拾x万元(¥000000元)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人民币x拾x万元(¥000000元)整。

二、乙方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所得赔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本协议签订后,本起交通事故引起民事、刑事及行政责任等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订立生效后,乙向有关司法机关出具谅解书。

五、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

赔偿义务人(甲方):赔偿权利人(乙方):

见证人:

20XX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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