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途停工情况说明
时间: 02-16
作者:刘博宇
栏目:情况说明
青岛市城阳区建筑管理处:
我公司承建的巴黎壹号住宅及配套商业项目地下车库工程,人防地下室车库现已封顶,1#、3#、4#号楼完成一层,5#、7#楼完成管道层,2#楼完成标准层三层,因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原因,我项目部现拟定于20XX年2月29日对所建工程停工。
停工前,我项目部对已完成工程进行了成品保护,钢筋工程的钢筋已做好防锈保护工作,各种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已按照平面图布置集中堆放,并码放整齐、安放稳固。对临边、洞口进行了防护、加固,对不使用的配电柜、电源线路拉闸断电,并上锁。塔吊等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对易燃易爆材料进入库房保管,并设置专人负责,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并有责任制度。总之在停工前,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已按要求做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已按要求全面落实。待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全额支付工程款后,我单位在恢复施工。
请批示
申请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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